〔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〕高雄市國小兒童課後照顧班因委辦行政費偏低,造成執行困難,引發業者紛向議會陳情,市議員李喬如昨協調教育局舉行「高雄市國小辦理兒童課後照顧班行政費問題」會議,會中建議教育局精算各校水電費用比率,並由行政費中扣除,其餘行政費全數回歸委辦業者運用。

業者指出,教育部九十九年規定,辦理兒童課後照顧班經費比率分別為教師鐘點費占總費用七成、行政費三成為原則。縣市合併前,行政費用部分,一成由學校運用支應於水電費用,委辦業者則占二成,運用於材料費、勞健保費、勞退金等等,但縣市合併後,教育局於去年五月修訂辦法,將行政費限縮為二成,學校仍取得一成,委辦業者行政費卻由原來的二成,大幅降低一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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